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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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没车、没房、没存款怎么办?法院这样做!

没房、没车、没存款, 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 法院执行过程中遇到这样的情况咋办? 除了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等措施外 别急,这些都可以扣划! 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支付宝账户、 退休金等存款 均可用于清偿赔偿债务! 来了解一下! 借款不还,公积金被强制执行 李某杞因生意需要向李某借款13万元。后经李某多次催要无果,李某将李某杞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李某杞13万元一分未还。今年3月,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李某杞一直以没能力还款为由,拒不履行。执行干警随后查询李某杞名下的银行账户、互联网账户、车辆、不动产等信息,均未发现任何可供执行财产。   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杞

73岁卖菜奶奶因交通事故受伤,能否主张误工费?法院判了!

俗话说人生七十古来稀, 但湖南湘潭73岁的刘娭毑却闲不住, 租地种菜卖菜自食其力。 某天刘娭毑不幸遭遇车祸, 除了医药费还主张要求赔偿误工费, 结果被对方以已过法定退休年龄为由拒绝。 法院会怎么判? 来看今日案例。 案情简介 2021年6月30日19时27分,王某驾驶小型轿车沿湘潭市雨湖区桐梓村腰港桥路行驶,与相对方向车辆会车往右避让时,不慎与同向右侧驾驶三轮车的刘某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刘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王某驾驶机动车往右避让其他车辆时,对右侧车辆动态观察不足,采取措施不当,是引发事故的根本原因。王某承担全部责任,刘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刘某住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6

建议收藏!我国现行有效法律297部(截至2023年6月28日)

一、宪法(1件) 序号 法律名称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 2018. 03.11 2018. 03.11 二、宪法相关法(50件) 序 号 法律名称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 2023. 06.28 2023. 07.0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23修正) 2023. 03.13 2023. 03.15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2修正) 2022. 06.24 2022. 06.25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22修正) 2022. 03.11 20

劳动争议纠纷证明责任“法律要件分类说”对工伤认定纠纷的镜鉴

山东高法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 而发生的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关系成立、履行和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等问题发生的纠纷,均属于劳动争 议。职工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通过仲裁和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 ;工伤认定 纠纷属于行政争议,通过行政诉讼等程序予以解决。从表面上看二者分属不同体系, 但工伤认定纠纷也是履行劳动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兼具行政和民事双重属性,可纳 入广义上劳动争议的范畴。相较工伤认定而言,我国现行法律对劳动争议举证责任 分配的规定更为完备,相关理论也更为成熟,因此,可尝试从劳动争议纠纷的处理

公司单方调岗降薪,员工拒绝上班构成旷工吗?(二审判决)

王小七于2014年11月1日入职天下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岗位为综合部经理,月薪7500元。 2016年4月份,公司将王小七的职务由综合部经理调整为冷链中心协检员,工资标准由7500元/月调整为3000元/月,调整工作岗位后,王小七在公司工作至2016年5月25日,自5月26日起未再到公司上班。 2016年8月25日,公司向王小七邮寄《上班通知书》,该通知书载明:王小七同志:你于2016年5月26日至2016年8月25日期间连续旷工达到65天,根据劳动法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规定,你已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请你于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提出旷工期间合法有效的其它材料及理由

未在合同上盖章,能否认定是合同相对方?

山东高法 鲁法案例【2023】354 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多个主体,如何确定合同相对方?下面通过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案情简介       2019年7月18日,张女士为了让孩子获得更好的教育,给女儿小张报名了早教课,与Z公司签订《协议》,约定课程费12020元,共148+2+2课时,2019年10月15日开始,2023年10月14日到期。张女士按对方工作人员要求于2019年7月13日向X公司股东李某转账4000元,于2019年7月18日向Y公司转账8020元,合计12020元。X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开具12020元收据并加盖X公司公章,于2023年3月17

可得利益损失认定中可预见性的正确理解

山东高法 可得利益损失认定中可预见性的正确理解 ——甲公司诉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可得利益损失是指当事人订立合同时能够合理预见到的合同在履行以后可以实现和得到的利益。买卖合同纠纷中,对于可得利益损失的认定需结合损失类型、应当预见的时间点、损失数额等事实的分析并排除相关不合理因素,正确理解和认定可得利益损失是否超出合理预见的范围。 基本案情       原告甲公司向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称:2021年7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黑灰销售合同,约定甲公司卖给乙公司黑灰,销售期限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乙公司每月25日预交次月灰款,如合同期内发生

购买多份人身险,能获重复赔偿吗?

山东高法       现实生活中,一些驾乘人员担心自己的人身险额度不足以应对风险,就会在多家保险公司重复投保。那么,驾乘人员一旦遭受意外伤害,能获得重复赔偿吗?一起来看下面的案例。 案情简介       周某系鲁Q2xxxx车辆驾驶人员。鲁Q2xxxx车辆在甲保险公司和乙保险公司分别投保了驾乘人员意外伤害险。2020年6月21日,周某在胶州市一钢厂为鲁Q2xxxx车辆装货过程中,不慎从车上摔下导致受伤。事故发生后,周某多次与甲保险公司沟通理赔事宜,但甲保险公司均以周某重复投保为由,拒绝理赔。周某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鲁Q2xxxx车辆虽然在甲保险公司和乙保险公司分别投保

最高法:对关于误工费的计算方法问题的答复

对关于误工费的计算方法问题的答复 (2014年10月31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就你来信中所提的问题,主要涉及到误工费的计算方法,根据《侵权责任法》和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误工费赔偿的是受害人因治疗期间所产生的误工损失。如果误工期间仅计算工作日,则应以工作日的工资收入为标准;如果误工期间包括休息日,则应以包括休息日在内的平均工资为标准。 相关案例  (2021)津0104民初20897号 关于原告主张的赔偿项目、标准及赔偿数额,应根据相关法律

醉酒驾驶机动车,但酒精含量在160mg/100ml以下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导读:2022年3月31日,湖南高院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召开线上新闻发布会,通报《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有关情况。《会议纪要》共15条,包括酒精含量的认定规则和送检程序、案件取证标准、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明确从重和从轻处罚情形、加强行政处罚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内容,《会议纪要》明确: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无本会议纪要规定的不得适用缓刑的情形,且认罪悔罪, 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 ,可以依法适用缓刑 ,酒精含量在160mg/100ml以下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湖南省公安厅 印发《关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