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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最新判例:一方提交“微信聊天记录”录像及截图而对方不予认可的,举证责任应转移至对方当事人

正文▼ 裁判要旨 当事人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录像及微信聊天记录打印件,对方当事人的质证意见为不认可其真实性,并主张该聊天记录系经剪辑制作。虽然该证据并非通过双方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手机微信)体现,对方亦表示不认可真实性,但其并未提交反证证明该证据所展示的聊天内容非双方实际发生。加之,考虑到聊天记录系双方之间意思表达的记载,任一方均可方便确认聊天内容,在此情况下,举证责任应转移至对方当事人,由其提供反驳证据。未能提供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故应对该“微信聊天记录”视频证据予以采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1)最高法知民终2112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深

最高法再审改判:包工头工作受伤也可以认定为工伤!施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裁判要旨:建设工程领域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其违法转包、分包项目上因工伤亡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并不以存在法律上劳动关系或事实上劳动关系为前提条件。 将“包工头”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并在其因工伤亡时保障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符合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初衷,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立法目的。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21)最高法行再1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刘彩丽。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政府。 原审第三人茂名市茂南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原审

住建部明确:“建筑业农民工”改为“建筑工人”,不再强制签订劳动合同(2022.8)

导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规范性文件层面,《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建市〔2019〕18号)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均明确要求建筑企业应与农名工签订劳动合同;实际操作层面,基层劳动监察部门更是把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作为检查的重点。 近日,住建部和人社部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对建市〔2019〕18号进行了实质性的修改,凡是涉及到农民工劳动合同的条款,一律修改为“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并且在修订后的第八条,旗帜鲜明的提出,“对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依法订立用工书面协议

用人单位能否以“员工拒绝加班”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案例解析)

张某于2021年9月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了期限2年的劳动合同。自2022年3月起,公司要求张某早8点至晚6点上班,午休1小时,每周工作6天。1个月后,张某因身体吃不消,拒绝公司继续安排其超时加班。 公司遂以张某不服从加班安排为由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为此,张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公司以员工不服从加班安排为由,进而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

最高法关于正确处理轮候查封效力相关问题的通知|法〔2022〕107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正确处理轮候查封效力相关问题的通知 法〔2022〕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轮候查封制度对于确保人民法院间查封处置财产的有序衔接,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维护轮候查封债权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但实践中部分法院未能准确掌握和运用轮候查封制度,尤其在首封法院处置查封物所得价款由在先查封债权人受偿后有剩余的情况下对轮候查封效力问题存在错误认识,导致相关财产处置损害轮候查封债权人合法权益。为了正确处理轮候查封效力相关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轮候查封具有确保轮候查封债权人能够取得首封债权人从查封物变价款

2022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相对不起诉指导意见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相对不起诉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通过依法规范行使起诉裁量权,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和《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试行)》等规定,结合我省办理相对不起诉案件的司法实践,对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相对不起诉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意见所称的相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劳动用工的80个风险防范问题

01 一、招聘入职篇 02 二、劳动合同管理篇 03 三、规章制度篇 01 招聘入职篇 1、单位发布招聘广告或启事时有无注意事项? 招聘广告或启事中必须杜绝出现歧视性内容。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故在发布招聘信息时,除工作性质特殊并不受歧视外,不得对性别、户籍等作出条件限制。 2、公司可以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吗? 不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用人单位可以招用未成年人吗? 需要区分未成年人是否满 16 周岁,禁止

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商品应符合完好标准

七日无理由退货不等同于无条件退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商品完好是网购消费者退货的前提条件,否则消费者不享有七日无理由退货权。消费者网购花瓶后在婚礼中装水并插花使用,并非“因检查商品的必要进行拆封查验”,属于超出查验和确认商品品质、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势必影响二次销售,导致商品价值贬损较大,应视为商品不完好,如请求依照“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进行退货,应不予支持。 退货花瓶留有水渍 商家不同意退货退款 2022年2月16日,沈某某通过淘宝网络购物平台在雅佳百货店经营的淘宝店铺“雅佳生活”购买了名为“北欧花瓶摆件防摔客厅插花鲜花长枝透明高款落地马醉木富贵竹花瓶”的商品,其中型号圆柱

河南省高院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住建厅丨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办理不动产事务的若干意见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办理不动产 事务的若干意见 为深化府院联动机制、便利企业破产程序中有关不动产事务的办理,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财金规〔2021〕27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席会议纪要》等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经共同会商,对企业破产程序中有关不动产事务的相关问题,制定如下意见。 一、受理破产申请的通知 1.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应当书面通知

公司法中的20种连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我国公司法中对连带责任的规定,大体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公司内部的连带责任,二是公司外部的连带责任。 一、公司内部的连带责任 1.股东出资不足的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第九十三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